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听证有哪些范围?费用由谁承担吗?

2023-01-13 10:16:53 来源:法律专家网

行政处罚听证:

一、组织听证范围

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三、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一)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②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

③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二)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①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

②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③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④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⑤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调查人员的;

②是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近亲属的;

③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①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②申请回避;

③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

④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⑤审核听证笔录。

(四)在听证过程中,本案调查人员有权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同当事人质证。

五、听证的告知、提出和受理

(一)调查人员应当在作出可以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二)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①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

③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④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听证组织机关的名称。

(三)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持号邮寄等方式送达。

(四)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以挂号邮寄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五)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超过规定期限的,执法单位应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听证要求之日3日内,书面告知不举行听证,并说明理由。

六、听证的举行

(一)听证主持人应自受理当事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二)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②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③听证主持人或书记员的姓名;

④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⑤由当事人准备的证据和通知的证人等。

(三)听证会开始前,听证主持人应先进行下列工作:

①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

②宣布听证纪律;

③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听证暂停,并报请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

②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和理由;

③调查人员向主持人举证,当事人对调查人员举出的证据进行质证;

④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案由;

②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③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姓名;

④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⑤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和理由;

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

⑦听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六)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本案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由听证主持人或者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予以注明。

听证笔录中的证人证言,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听证主持人应当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书面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

(七)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听证主持人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书面意见和听证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自行组织听证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①当事人残废或者组织解散,需要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②当事人或者本案调查人员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参加听证的;

③在听证过程中,需要对有关证据重新调查或者鉴定的;

④其它需要中止听证情形的。

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恢复听证。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①当事人死亡或者组织解散满3个月,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②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③有其他需要终止听证情形的。

七、费用承担

组织听证的费用由听证组织机关承担。

标签: 行政处罚听证范围 费用由谁承担吗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有关涉外婚姻中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我国法律有什么解释?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哪些?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有几种情况?
法律规定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有哪些影响因素?
涉外离婚公证怎么做?涉外离婚公证具体步骤有哪些?
关于涉外离婚的程序具体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程序有什么法律依据?
异地分居五年一方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
夫妻分居异地如何诉讼离婚?实践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
涉外离婚途径有哪几种?涉外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离婚的时候境外财产怎么去分割?涉外离婚有什么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涉外婚姻的解释是什么?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知识纠纷
1 哪些可以申请专利?专利可以同时多个人一起申请吗?
2 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钱不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有哪些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区别?
4 哪些情形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5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专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6 专利驳回复审具体有多长时间?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可能被驳回?
7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非专利发明人是否有专利申请权?
8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公司法
企业改制的含义 有哪些方式?改制后国企员工属于什么性质?
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 面对隐形债务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的审核告知事项 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企业无常加班是否可以匿名举报?强制加班公司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企业清理欠款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企业短期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这些知识你都知道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有哪些形式?来了解下这五种形式
一人公司设立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人公司的特征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要件?
合同法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2022-09-01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2022-09-01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2022-09-01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2022-09-01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2022-09-01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2022-09-01

劳动纠纷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9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